特種身分學生成績及名額處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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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身分學生 |
關法規條文 |
應繳證明文件 |
加分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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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學生 |
本人戶口名簿全部之影印本,但戶口名簿上未記載「原住民」身分戳記或戶口名簿記載不詳,則應繳交本人之全戶戶籍謄本證明。如未與其生父母同居一戶,或生父母已死亡者,應加繳其生父母之戶籍謄本或除籍謄本一份,並須蓋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戳記。 註: 1.生父母為原住民之養子女,須繳其生父母之戶籍謄本或除籍謄本,以確認其原住民身分。 2.原非原住民族籍之養子女,不得以本項身分報考。 3.鄉鎮公所核發之族籍證明不予採認。 |
依法規條文及申請入學簡章彙編規定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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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學生 |
持有下列證明之一者: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為身心障礙,應安置就學者。 |
依法規條文及申請入學簡章彙編規定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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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藏學生 |
1.蒙藏委員會核發之族籍證明。 2.戶籍謄本。 3.教育部委託學校或團體組成之甄試委員會出具蒙語、藏語等語文甄試合於報名本項入學招生予以優待之成績證明。 註: 1.原非蒙藏族籍之養子女,不得以本項身分報考。 2.無語文甄試合格證明書者,不得以本項身分報考。 |
依法規條文及申請入學簡章彙編規定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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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 |
1.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分發之就學文件。 2.目前就讀學校(國中)之成績單。 |
依法規條文及申請入學簡章彙編規定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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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 |
1.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分發之就學文件。 2.目前就讀學校(國中)之成績單。 |
依法規條文及申請入學簡章彙編規定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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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 |
僑務委員會僑生輔導室核發報名本年度高中高職五專入學之僑生身分證明。 |
依法規條文由各校自主酌予考量優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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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軍人 |
1.軍官:國防部核准退伍證明文件。 2.士官、士兵:各主管總司令部核准退伍證明文件。 3.替代役:主管機關核准退役證明文件。 4.因殘免役或除役者:主管機關核准免役或除役證明文件。 5.退伍日期在95年8月31日(含)以前並檢具「退伍時間證明」文件者,准以退伍軍人身分報名。 |
依法規條文由各校自主酌予考量優待 |